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
来源:医疗器械注册代办 发布日期:2023-10-10 阅读量:次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申请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8 10:16:58
粤药监办许〔2019〕3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强化服务指导,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参照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
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
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
为深入推进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强化服务指导,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明确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
符合《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gdda_qxzcr@gd.gov.cn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档:
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受托方基本情况;
2.委托生产模式;
3.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分类确定的依据;
4.委托方提供产品设计开发文档;
5.委托方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报告;
6.委托方对受托方的质量管理、综合生产能力的评估报告;
7.委托合同或协议、质量协议。
二、公示
省药监局对符合《方案》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三、其他
1.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械注〔2019〕33号),申请人扩大到住所位于广东省辖区内的法人机构,受托人扩大到该文件中明确参与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申请人试点资格公示后,如不再进行试点的,通过电子邮箱告知省药监局不再参加试点工作。

站点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
郑州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医疗器械产品政策与法规规事务服务,提供产品注册备案申报代理、临床试验、体系建立辅导、分类界定、申请创新办理服务。
行业资讯
知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