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病例报告表设计/填写与更正(附病例报告表模板)
病例报告表(CRF)是临床试验中记录临床资料的表格,每一受试者有关试验的资料均应记录在预先按试验方案设计的病例报告表中。它们依据原始记录而填写,以便申办者对不同试验单
来源:医疗器械注册代办 发布日期:2025-03-17 阅读量:次
最近有朋友在问,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到底要不要盖CMA章?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但里面涉及到的资质要求和法规细节还挺多的。今天咱们就结合真实案例和官方文件,把这事儿聊清楚。
咱们先说说检验机构的资质问题。国内常见的检测资质有两种:CMA和CNAS。CMA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属于政府强制认证,专门给第三方检测机构发“上岗证”。CNAS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资质,属于自愿申请,更多用于国际互认。简单来说,CMA是国内市场的“通行证”,CNAS是国际合作的“加分项”。
但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有个特殊点:检测依据通常是企业自己制定的产品技术要求,而不是现成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如果检测机构按产品技术要求做实验,报告不盖CMA章,药监局认不认?
这里的关键要看产品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根据《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分两种情况:
1. 完全采用国标/行标:检测机构必须取得这些标准的CMA资质,报告封面必须盖CMA章。
2. 不涉及或部分涉及国标/行标:检测机构可以在报告备注里声明自己具备相关检测能力,同时承诺承担法律责任。这时候报告可以不盖CMA章。
举个例子,比如某款二类敷料产品,它的技术要求里只有消毒性能测试引用了行业标准,其他测试项目是企业自定的。这种情况下,检测机构如果对自定项目做了能力声明,哪怕报告没盖CMA章,只要声明内容真实有效,药监局也是认可的。
实际操作中,企业最关心的是怎么证明检测机构“有能力”。这时候要重点看两个文件:
- CMA资质证书:证明检测机构有政府认定的检测资格。
- 资质认定附表:这份文件写明了检测机构具体能做什么项目,相当于它的“技能清单”。
比如思途CRO之前帮客户处理过一个案例:某检测机构虽然没在报告上盖CMA章,但提供了资质证书和附表,证明所有检测项目都在它的认证范围内。最后这份报告顺利通过了药监局审核,没再要求补充材料。
这里还有个时间点要注意:2021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果涉及国标/行标,必须盖CMA章;如果是企业自定标准,哪怕只涉及部分国标,也要在报告里写清楚声明。
总之,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要不要CMA章,得具体看检测依据和机构资质。把握住“国标行标必须盖,自定标准可声明”这个原则,结合检测机构的资质文件,基本就能满足药监局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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